2、返工率
定義:花費在返工活動中時間的比例,由返工工時除以生產勞動工時或返工(返修)品的總數量除以總的生產數量得到。
目的:用作結果度量,來強調那些在第一次質量中需要改進的操作工位。
公式:返工率%=(返工工時/總生產勞動工時)×100% 或(返工(返修)品的總數量/總的生產數量)×100%。
術語:
應用/信息:
直接勞動工人的偶爾檢查不應認為是返工。任何再進入生產過程的產品應被認為返工。生產線的總勞動內容的一部分應認為是返工。該部分將根據返工的產品情況確定。譬如,在最終檢查時,涂漆生產線有10%的產品不合格,而該涂漆生產線共有20名操作員,返工的產品(10%)需要再次涂漆,涂漆生產線總工作時間的10%被認為是用來返工。10%×20人×8小時=16 返工小時。